2024年6月28日,农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集体经济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组织周报
从纳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到正式表决通过,法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出台历时两年。过丨2022年5月6日,时政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历经两年“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显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入初次审议。此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历经初次审议、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审议,直至此次表决通过。
据《中国妇女报》报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核心内容。
法律规定,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成员大会,依据前述规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同时,法律明确,对确认成员身份有异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内部管理、运行、收益分配等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请求调解解决,可申请仲裁,也可直接起诉。确认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或者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二审稿同时提请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还有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会计法修正草案二审稿、学前教育法草案二审稿、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金融稳定法草案等。
截至2024年6月28日中午12点,公开信息显示,会议表决通过《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在此次提请审议的诸多草案中,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引起了更多的关注。
其中,现行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07年公布施行。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对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会后,草案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根据常委会委员、部门、地方和专家等意见,继续保留“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法律名称,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名称相应变更为“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草案”。
公开信息显示,草案三审稿继续使用“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现行法律名称。据中新网报道,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的名称,是在现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名称中增加了“管理”二字。有意见提出,“应对”可以包括“管理”的含义,法律名称宜简明,且“突发事件应对”已为各方面熟知,应当考虑保持法律制度和相关工作稳定性、连续性,据此,拟恢复“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法律名称。
据新华社报道,有些常委会委员、部门和地方提出,法律责任的追究,需要考虑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各种主客观条件,做到过罚相当,这样更符合突发事件往往情势紧迫的实际情况,有利于鼓励干部在临机处置时勇于担当作为。修订草案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中关于责任追究的规定,增加依法给予处分时“综合考虑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后果、应对处置情况、行为人过错等因素”。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则是其施行17年后的首次“大修”。据媒体统计,截至2023年9月18日,已有近10万人提出超11万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在此前公布的一审修订草案中,第 34 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