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钟奇峰 记者顾艳伟)“春节期间是广西格监燃气消费高峰,请务必保持气价稳定,陆川做好明码标价……”1月8日,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瓶装液化气价格监督检查,瓶装要求燃气经营企业自觉做到合规经营,液化杜绝借“节”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督检
执法人员检查燃气企业。广西格监陆川县市场监管局供图
当天,陆川陆川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瓶装液化气经营者收费公示、开展明码标价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瓶装重点查处瓶装燃气单位价格欺诈、液化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督检牟取暴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广西格监对价格公示不规范等行为现场进行面对面指导。陆川同时宣讲了相关价格政策,开展鼓励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好液化气市场价格秩序。
“目前我们气站4千克瓶装液化气零售价38元,12千克的零售价113元,价格都公示在明显位置,方便用户查询价格。”陆川县百民供气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对前来检查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说。
陆川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持续的日常价格监管,该县液化气市场价格始终保持在合理区间,各类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整体令人放心满意。
这位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液化气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有关液化气价格收费的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液化气市场价格秩序。
责任编辑:吕成海